做好环保工作必须取信于民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控制环境污染、促进环境状况好转的关键时期,面对资源约束突出、环境压力加大的严峻挑战,如何取信于民已成为环保部门当前必须面对的严峻课题。要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环保部门任重而道远。
笔者认为,在现行体制下环保部门在民生问题方面想要有所作为面对种种掣肘。由于环保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属于地方,因而就不得不听之于地方、受制于地方。因此,很多时候环保部门可谓进退两难,虽然是当地环保行政执法主体,但对地方政府大多只能言听计从,一些责令重污染企业停产治理或限产治理的建议,也常常不被当地政府采纳和批准。
同时,污染治理(如废气治理, 废水治理,噪音治理等)难以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以水污染为例,一个被列入“十五小”的麦草制浆企业,可在3个月内使一条河流污染至丧失自净能力,但要在自然状态下根治却至少需要10年时间。当前,很多城区坑塘污染严重,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要求环保部门尽速治理,但城区坑塘污染状况在短期内难以有明显改善,与社会公众的期望差距很大。
另外,环保队伍的建设也存在诸多问题。不可否认,全国环保队伍整体是好的。但不可避免的是,仍有个别环保工作者渎职失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置《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于不顾,极大伤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环保部门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环保工作取信于民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环保部门要真正取信于民,应做好如下工作:
更加关注民生。当前,困扰群众的环境污染问题涉及方方面面,诸如噪声扰民、锅炉烟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城区坑塘综合治理等问题都应该纳入环保工作计划,进行详细的部署,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整治,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一个一个地解决,对于生态环境的切实改善,群众是能看得见的。同时还要严把环境准入关,严禁引进高污染项目,从源头控制新污染产生。
推行阳光服务。从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针对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全面实施“阳光办案、阳光收费、阳光审批、阳光许可、阳光管理”五大阳光工程。对环境监管、排污收费、案件查处等坚决实行查处、查审、处罚分离;要充分利用报纸、环保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强化队伍建设。认真遵守《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彻底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做到效率更高、服务更优。大力实施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投诉快速答复等服务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投诉受理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期办结制,灵活处理问题,做到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准,把文明环保推向全社会,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取信于民。
争取公众参与。将公众参与作为环境管理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环保的体制机制,承认和支持人民群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环境信息传播权、环境决策参与权和环境政策监督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环保监管、企业治理、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的环保体制和工作机制,惟有如此,才能形成群众赢得环境、企业赢得发展、政府赢得民心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