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费改税有望解决排污收费弊端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创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支撑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有望解决多年来我国排污收费窘境。
近年来,收取排污费的形式在我国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已暴露出一些弊端:有费不征、弹性征收现象普遍,关系费、人情费在一些地方盛行。究其原因,就在于排污费的收取方式本身无法摆脱利益博弈的纷扰,以至于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主观随意性太大,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市场主体等任何一方的行为,都有可能影响征收效果。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政绩,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还打起了将减免排污费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歪主意。这将导致人为扭曲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进而在客观上起到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破坏生态环境、诱导国外污染企业流入我国的逆向激励作用。
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有望从根本上扭转这一窘境。其一,无论从实施效果、社会经济效应,还是从所体现的公平效率原则来说,环境税都优于费,这是由税收的性质所决定的。其二,从征收环节来看,可以从对产业链末端征收变为对生产、消费等多个环节征收,调节功能大大增强。其三,从管理权配置效率来看,可以从环保地方意志变为国家意志,让地方政府摆脱利益博弈困境,消除权力干扰行为。
不管是费还是税都是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不可能成为解决所有环境问题药方,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还需要从各方面努力,还有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环境产权交易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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