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上 解决印染业苯胺类污染真空现状
我国印染行业采用的染料70%为联苯胺型偶氮染料,这是印染污水中苯胺类污染物的主要来源,苯胺本身是一种高毒性物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效应,属于苯的氨基化合物,长期与这类物质接触会引起中毒,如不加以控制,将会给水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因此,苯胺类污染控制刻不容缓,不能让该类污染物的排放处于没限值的真空状态。建议相关部门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苯胺类污染物的排放。
1、要尽快确定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暂缓执行的新标准可用5年时间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可以根据目前印染企业的实际排放状况,执行0.3mg/L的排放限值,比原有标准(GB4287-92)提高3倍之多。第二阶段可考虑与现行地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相衍接,执
行0.1mg/L限值。第三阶段实施现行新标准,按0.03mg/L限值执行。
2、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把苯胺类作为印染污水主要污染物监测因子,坚决制止违法生产、超标排污行为。
3、要禁止新建和已建成的印染企业,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0.5mg/L的较为宽松的有利条件,把印染污水新纳管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已经纳管的,目前厂界排放按0.3mg/L的限值执行。
4、要尽快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染料化工制造企业、农药生产企业等含高浓度苯胺类污水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止稀释达标排放。
5、要加大对替代染料研发、推广使用和生产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逐步取代联苯胺型偶氮染料,从源头上控制苯胺类污染物的排放,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及经费方面适当倾斜。同时,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及行业部门对印染行业苯胺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攻关,以彻底解决行业
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1、要尽快确定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暂缓执行的新标准可用5年时间分3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可以根据目前印染企业的实际排放状况,执行0.3mg/L的排放限值,比原有标准(GB4287-92)提高3倍之多。第二阶段可考虑与现行地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相衍接,执
行0.1mg/L限值。第三阶段实施现行新标准,按0.03mg/L限值执行。
2、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把苯胺类作为印染污水主要污染物监测因子,坚决制止违法生产、超标排污行为。
3、要禁止新建和已建成的印染企业,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0.5mg/L的较为宽松的有利条件,把印染污水新纳管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已经纳管的,目前厂界排放按0.3mg/L的限值执行。
4、要尽快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苯胺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染料化工制造企业、农药生产企业等含高浓度苯胺类污水纳管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防止稀释达标排放。
5、要加大对替代染料研发、推广使用和生产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逐步取代联苯胺型偶氮染料,从源头上控制苯胺类污染物的排放,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及经费方面适当倾斜。同时,要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及行业部门对印染行业苯胺类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攻关,以彻底解决行业
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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